法院判:整塊地拍賣賣掉,賣得的錢照持分分。這塊地很大(約 2,000 坪),估計可以賣到 6,700 萬元左右。
賣得的錢像一塊大餅,切法如下(以 6,700 萬估算):
- 52% 建商 約 3,490 萬
- 32% 呂貫那一房 約 2,140 萬
- 11% 呂扱的另外兩個兒子 約 710 萬
- 5% 呂郡這一房 約 350 萬
呂扱(呂郡的爸爸)這一大房合計拿 16%,大約 1,070 萬元。呂扱有三個兒子,呂郡是其中一個,所以呂郡這一房拿三分之一:
大約 350 萬元
這是估計的數字,要看法院最後拍賣賣多少錢,通常會比估價低一些。
現在:什麼都不用做。法院寄來的信拆開看一下、收好就好,不用回、不用去。
- 家裡先講好誰出面。兩筆錢都是呂郡這一房幾十個人共有,法院不會分給個人,要全房一起領。建議推一兩位年輕人當窗口,收集大家的資料。
- 第一塊地的 84 萬 8 千元:對方律師事務所會把錢付到法院。等收到「提存通知」,由窗口聯絡法院提存所辦理領取。
- 第二塊地的 350 萬(估計):要等拍賣完,大約明年才會有錢。同樣是收到「提存通知」再處理。
- 要領錢時,每個人要準備:身分證、印章、戶籍謄本(要能看出跟呂郡的關係)。人數多,法院通常會要求全房簽一份「遺產分割協議書」講好怎麼分,或推代表領。
- 錢怎麼分:照法律上各人的份分。呂郡的子女每一房一份,再往下傳;家裡先協調好,再由窗口整理。
最重要的一件事:法院的信一定要收得到。戶籍地址若沒人住,去戶政事務所改一下,或請住那裡的人代收。信沒收到不算法院的錯,期限照樣算。